交易所公告

〔中国政策〕银监会再下金牌强化地方融资平台监管

更新时间: 2012-04-01     浏览次数: 6218
* 商业银行需在3月底前上报新分类数据
* 还款分类处置来缓释存量风险
* 严控新增平台贷
   路透北京3月29日电 中国地方融资平台在2012年迎来了首轮偿债高峰,据消息人士透露,不久前银监会已下发关于加强今年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征求意见,要求各银行与各融资平台共同制定详细的还款方案,化解相关风险.
   征求意见稿明确银监会今年将遵循"政策不变、深化整改、审慎退出、重在增信"的思路,以降旧控新为重点,提高现金流覆盖率,继续推进平台贷风险化解工作.
   监管层亦要求商业银行在3月底前向监管部门报告新的分类数据.此外,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与各融资平台共同制定详细的还款方案,牵头银行将还款方案于2012年4月底前报送各银监局.
   文中规定,各家银行应按照"支持类、维持类、压缩类、退出类"对现有已列入名单管理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进行具体分类,其中"支持类"可以获得新增贷款.
   中国地方政府10.7万亿人民币债务中的一半以上将在未来三年内到期.审计署数据显示,从偿债年度看,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有17.17%、11.37%和9.28%到期.
   多位消息人士2月初对路透表示,银监会针对地方平台贷提出了"政策不变、深化整改、审慎退出、重在增信"的最新方针.根据此政策导向,银行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展期的条件或更为灵活
**还款"五类"化解平台偿债风险** 
   根据意见,银行应在平台贷款原有的"名单制"管理基础上,对融资平台按照"支持类"、"维持类"等情况进行信贷分类.并针对现金流覆盖情况详细的列出了五类偿还贷款的方式.
   其中,"支持类"是指符合新增贷款条件、经总行审批可以继续予以信贷支持的平台;"维持类"指需保持现有贷款水平,贷款余额不能再增加的平台;"压缩类"指在原有贷款余额内,贷款到期要予以收回或提前收回的平台;"退出类"指满足整改为一般公司贷款全部条件,经过相应程序已经退出平台管理的平台公司.
   对于融资平台的存量贷款,意见要求各家银行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下,分类处理存量贷款的集中到期还款风险.
   银监会针对现金流覆盖情况详细的列出了五类偿还方式,对于自身现金流100%覆盖贷款本息,且已形成了经营性收入的投融资平台,要以现金流测算为基础,制定均衡的分期还贷计划,按季或半年偿还贷款等措施.
   而对于地方政府承担连带还贷责任,自身现金流不能100%覆盖贷款本息,各银行要协助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借款人,制定资产重组、合并、转让或引入新投资者等市场化筹资方案.或按原定承诺,量化还款数额,纳入财政预算,分期清收贷款等.
**严控新增平台贷**
   意见提出,各家银行要严格管控新增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总量,今年地方融资平台的新增贷款要按照"保在建、压重建、控新建"的基本要求,来实现全年"降新控旧"的总体目标.
   文中规定,今年各银行在年度信贷计划安排上不得新增融资平台贷款规模;各地区的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当地政府可承受债务规模上限,各银行不得对信贷分类中列为压缩类的融资平台发放新贷款.
   意见亦明确,新增平台贷款投向上必须符合《公路法》的收费公路、经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且资本金已到位的项目、土地储备和保障性住房、农发行支持且符合中央政策要求的农田水利建设,以及2011年底工程进度达到60%以上且现金流达到全覆盖的在建项目.
   此外,各银行新增贷款必须是平台贷款名单已列入"支持类"的,并且公司治理完善;抵押担保符合现行规定且存量贷款已在抵押担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整改合格;借款人资产负债率低于80%等条件.
   文中表示,各银行不得对以下情形的平台新增贷款:信贷分类结果为"压缩类"的、借款人为异地平台的、所在地区政府债务规模达到或超出限额的、以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抵质押品的相关项目新发放融资平台贷款…等.
   同时,意见还明确,各家银行应加强对退出后融资平台的持续管理,责成不符合审慎退出条件的融资平台重新纳入平台管理,坚决杜绝随意退出、盲目退出、为增贷而退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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